汕尾柴油發(fā)電機出租啟動電瓶充電小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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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發(fā)電機組啟動電瓶在剛隨機送達用戶處時是干的,因此在使用前,應加入已均勻混合的正確比重(1:1.28)的電解液。把電池格頂蓋旋開,緩緩注入電解液直到位于金屬片上部兩刻度線之間并盡量接近上刻度線止。加好后,請不要馬上使用,應先讓電池停放15分鐘左右。在第1次給電池充電時,應注意連續(xù)充電的時間不應超出4小時,充電時間太長會對電池的使用壽命造成損害。當出現(xiàn)以下情況之一時,充電時間允許適當延長:
(a)如電池存放時間超過1年,充電時間可以為12小時。
(b) 電池存放時間超過3個月,充電時間可以為8小時。
(c)環(huán)境溫度持續(xù)超過30℃(86°F)或相對濕度持續(xù)高于80%,充電時間為8小時。
在充電行將結束時,應檢查電解液的液位是否足夠,必要時可加入正確比重(1:1.28)的標準電解液。
上柴機電柴油發(fā)電機組提醒大家給電池充電時,應首先將電池過濾帽或排氣孔蓋打開,并檢查電解液水位,需要時用蒸餾水調整。另外,為防止長期封閉使電池格中污氣不能及時排放及避免水珠在單元格內側頂壁上凝結,應注意將專門的通氣孔打開,以方便空氣適當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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